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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9年3月 日在肇庆市端州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新华

各位代表:

我代表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端州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主动服务区委“新时代 高品质 新端州”发展战略,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持续打造“标杆式”基层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区委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我们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在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366”“1133”工程和“三个年”活动中坚决担当起检察责任,为端州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努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突出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虚假诉讼、强迫交易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依法批捕43人、起诉58人。坚持保护知识产权,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人,积极投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抓好“云联惠”“E租宝”等特大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和维稳工作。连续多年实行院领导挂点服务非公企业,推进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常态化。

积极助力美丽端州建设。全力支持肇庆“魅力中国城”竞演和省运会承办,1名干警代表端州出征北京,并担任省运会开闭幕式引导员。依托送法“五进”“三官一师”等形式,派员300余人次深入社区开展普法、创文宣传活动。在端州区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荣获“优秀”等次,普法成效获得社会公认和肯定。守护绿水青山和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扎实开展公益检察工作。创新运用反贪主动办案思维,拓宽线索来源,在公益诉讼领域立案32件,与食药监局签订合作协议,以网络餐饮为切入点,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着力保障脱贫攻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农犯罪活动,继续做好挂点扶贫工作。召开全市首宗司法救助公开审查听证会,发放救助款15.1万元。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涉案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6人,决定不起诉9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与团区委共建肇庆市首批未成年人社工帮教工作站,与肇庆市家校合作教育指导中心签约成立“三平台”。检察长受聘成为肇庆市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带头落实护航青春、送法普法的检察责任,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10场次,普法受众1万余人。

二、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护航平安端州建设

我们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检察职能向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推动社会治理等方面延伸,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指数。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共批准、决定逮捕354件477人,同比件数上升11.67%,人数下降8.45%。提起公诉380件535人,同比件数上升13.1%,人数下降4.63%。严惩危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等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50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22人,起诉毒品犯罪64人。

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衔接配合,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涉黑恶”类案件21件59人,经审查认定为“涉黑恶”并决定逮捕2件9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黑恶”类案件11件32人,经审查认定为“涉黑恶”并起诉案件4件13人,实事求是做到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善用法治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畅通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渠道,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首办责任制,推行“有温度的司法”,全年接受法律咨询97件122人,共受理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及刑事申诉案件81件,对符合条件的依法导入司法程序处理。升级启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实现了实体、网上、掌上、热线“四位一体”服务。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推动与被监督机关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实现法治利益双赢多赢共赢。

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深化员额检察官挂点派出所制度,挂点检察官提前介入“和信”药店抢劫致人死亡案、虐待亲生女儿致死案、“云联惠”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等案件20件,其中《陈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例”,牢牢把住了侦查活动质量关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2件,撤案6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件,公安机关立案15件,立案数为去年的15倍,立案监督取得良好成效。

强化刑事审判和刑事执行监督。持续健全冤错案件防范和发现纠正机制,依法不批准逮捕171人,不起诉19人。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对349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83.67%。追加逮捕2人、追加起诉7人,提出抗诉1件。加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检察,受理在押人员约见检察官124人次,主动找在押人员谈话458人次。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4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意见并得到采纳25件。发现羁押超过4年还未判决案件2件,依法进行监督,坚决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健全民行检察多元化监督格局,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3件,同比上升62.5%,全年结案11件;扎实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灵活运用调查核实权,受理涉嫌虚假诉讼案件3件,有力维护诉讼秩序和司法权威。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澎湃检察发展动能

我们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勇于啃硬骨头、闯难关,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落准落细落实。

认真履行检察环节反腐职能。积极支持和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共转隶编制4个,转隶人员9名。严格按照程序,主动对接监察委,提前介入调查案件1件,受理移送起诉案件3件4人,检察长亲自办理了区监察委移送起诉至区法院的第一案,继续发挥检察机关反腐败重要职能作用。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继续制定、修改完善司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招录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25名,补充遴选员额检察官2名。完善案件质量考评制度,开启案件质量评查63件次,全部案件达到合格以上等次。迅速制定并落实“捕诉合一”制度,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远程提审、远程庭审》项目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十大智慧检务创新案例”。通过远程系统开庭228件,占同期出庭公诉案件的60%;提审350次,犯罪嫌疑人认罪案件全部采用远程提审,最大限度发挥科技强检作用。

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坚持每季度通报员额检察官办案数量和质量情况,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制度,员额检察官全年办理案件1086件,其中:正、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74件,注重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性案件,带头推动“捕诉合一”等改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全面落实从严治检要求,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我们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努力建设让党放心、人民满意、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两个责任”,锲而不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共开展检务督察12次。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制定年度教育培训总体计划,组织素能培训及党性教育培训,开展宪法专题宣传及“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专题宣讲活动,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共有9个集体,15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奖励。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出台《端州区人民检察院调研工作奖惩制度》,专题调研成果获得省、市级奖项4篇。

建设更高层次的阳光检务。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向区人大和区政协报告、通报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专项视察、公开听证等检务公开活动70多人次。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59条、法律文书244份、重要案件信息发布16件。加强“两微一端”建设,多部新媒体作品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中央级政法媒体微信、微博、网页频道选登,其中1部作品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新媒体比赛一等奖、全国检察机关第三届微电影专题片优秀作品奖,1部作品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新媒体作品大赛一等奖、2018年度全国优秀政法新媒体作品三等奖;“端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前三季度均上榜“全省互联网+指数排行榜”,新媒体工作走出端州特色发展之路。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端州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对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不够深入,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仍需加强。二是重刑事轻监督的不平衡还一定程度上存在,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工作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专家型、专门型人才较少,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仍需提升。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和省委、市委、区委全会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以更强的紧迫感、危机感、责任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十二字总体要求,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检察工作总基调,服务端州主动融入“一核三极一区”发展新格局,做好法律监督这篇文章,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市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和端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全面融入检察工作中,深刻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九个必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正确处理党的绝对领导和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胜利前进。

第二,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服从大局、服务人民,打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战,打赢“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新期望,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认真贯彻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第三,坚定不移做实做强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继续强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推进新时代法律监督全面发展,使强项更优、把弱项补强,实现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推动检察工作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更好地在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中发挥特殊重要作用。

第四,坚定不移深化检察体制改革。按照上级检察院关于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的总体部署,有序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并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报告,主动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及时制定落实内部案件流转、保密安全保障等机制,抓好改革落地和“精装修”。继续探索实践、深化改革,把“以审判为中心的本质是以庭审为中心,以庭审为中心的本质是以证据为中心”的要求理解深、落实好,加强检察理论研究,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巩固,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全面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第五,坚定不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与抓业务紧密结合起来,以实实在在的举措建设“政治生态清朗健康、业务运行清廉高效、党员干部忠诚有为、党组织坚强有力”的模范机关。全面落实会议学习“第一议题”、教育培训“第一课程”制度,运用好“初心堂”党性锤炼“第一阵地”,依托“学习强国”等平台载体,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常态化制度化阵地化,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责任落实到基层,努力建设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的新起点,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我们必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工作,为端州经济社会发展奉献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1.司法救助: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必要继续羁押,依法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书面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3.量刑建议:检察机关在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同时,就被告人依法应被判处的刑罚种类及刑期,向人民法院提出具体建议。

4.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5.“捕诉合一”:检察机关实行一类刑事案件由一个业务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负责到底,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支持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

6.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国检察机关服务热线号码为12309,在高检院的统一部署下,我市检察机关在原有信访接待场所的基础上升级改造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是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服务的互联网平台,由最高检部署上线运行。它包括12309网站、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12309微信公众号和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