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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20-06-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6月 日在肇庆市端州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新华


各位代表:

我代表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检察履职战疫情况

疫情发生以来,我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加大执法司法力度,共批准逮捕涉疫情犯罪案件9件9人,起诉6件6人,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积极落实区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派员参加社区、火车站综合体值守、协助企业复工复产共计872人次。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区城管综合局建立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我院与中国长安网、广东共青团联合创作的抗疫公益歌曲《战在前》全网播放逾25万次,成为爆款战“疫”新媒体作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端州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奋战拼搏,加快建设高品质新端州”发展战略,持续打造“标杆式”基层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自觉融入大局,服务全区中心工作

    我们坚持与区委中心工作同向而行、同频共振,以实际行动顺应党和人民的期望,用法治力量为端州发展助力护航。

主动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研究制定《服务和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二十条实施意见》,为肇庆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做出检察担当。严厉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金融诈骗、制假售假等犯罪53人。积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院领导挂点服务非公企业,全年送法进企业19场次。年内,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1000多万元的肇庆市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股东涉嫌职务侵占案。我院经审查后认为本案系民营企业股东纠纷问题,最终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把依法办案作为对民营经济平等保护的最直接手段。

积极稳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公共利益摆上突出位置,聚焦民生民利,重点围绕星湖水资源保护和北岭山森林保护持续发力,在公益诉讼领域立案共41件,办案数位居全市前列。守护端州的绿水青山、蓝天白云。助推星湖创建5A级旅游景区,检察长带头承办星湖水质治理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与端州区教育局、北岭山林场共同建立“生态环境公益检察教育研学基地”并举办中小学生生态主题摄影、绘画大赛;督促承建方对广佛肇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被毁的80多亩林地进行复绿。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继续发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立案16件。积极履职保护国有财产,敦促拖欠城西街道办1155万元债务的澳门居民吴某峰按照签订的债务确认文书和还款协议,偿还了第一期债务30万元人民币,以实际行动挽回国有财产损失。

积极促进社会治理成效升级。注重将检察工作放在社会治理格局中推进,选派干警参与“府城复兴”“创文普法”“扫黑除恶”等重点工作,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各项政策宣传。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精准脱贫,与区人大、区司法局共同投入资金20.35万元,推动怀集县梁村镇大成岗村建成25.65KW光伏发电项目。推行“有温度的司法”,严格执行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办理信访案件69件,刑事申诉案件3件。在基层院中率先推行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等参与信访案件公开听证活动,让释法说理更全面、更亲民、更公正。

二、发挥惩治犯罪职能,护航平安端州建设

我们紧紧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共批准逮捕344件494人,提起公诉449件641人。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关切的安全和权益保障问题,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陈某某等人虐待亲生女儿致死案等重大案件27件。积极投入严打“两抢一盗”“扫黄打非”“粤剑扫毒”等专项工作,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51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130人,起诉毒品犯罪62人。

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紧紧围绕“深挖根治”这一年度阶段性任务,共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案件7件20人,起诉涉黑恶犯罪案2件4人。实行专案专办,检察长牵头办理了端州区首宗涉黑案件。建立会商机制,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确保办案质量,增强打击效果。

继续发挥反腐败重要职能。建立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机制,全年受邀提前介入监委立案调查的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共受理审查起诉监委移送案件11件12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追缴赃款548.2万元。全力配合上级检察机关依法行使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等犯罪行为的侦查权,着眼诉讼监督全程,着手案件线索办理。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树立“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司法理念,全年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2人,审查起诉11人,决定不批捕未成年人1人,不起诉未成年人8人。依法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共批捕该类案件8件8人,起诉12件16人。与区教育局共同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及时召开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长会议。对1名未成年被害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拨付救助金3万元。聘请新一届特邀诉讼代理人43名,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检察长带头兼任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开学上好“第一节法治课”,未检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获评省级“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坚持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树立司法权威,维护司法公正。

做优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创建“挂点+会商”的端州监督模式,深化员额检察官挂点派出所制度,在全市率先成立3个 “侦查监督工作室”。牢牢把住案件质量关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2件,监督撤案15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0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10件,公安机关立案9件,立案监督数位居全市第一。对审查发现不构成犯罪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05人,不起诉28人。

做强做实诉讼活动监督抓好刑事审判监督。纠正遗漏罪行2人,补充起诉遗漏罪行5人,提出抗诉4件7人。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检察长依法发表监督意见;对519名被告人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85.74%。抓好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共受理不服民事裁判案件、执行监督案件8件,结案11件。扎实开展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重点监督涉及各类经营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虚假诉讼案件,保障企业及从业人员合法财产。抓好刑事执行监督。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2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意见并得到采纳25人。坚决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完成特赦案件审查2件。积极监督社区矫正活动,依法将一名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缓刑罪犯收监。充分发挥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作用,针对刑事诉讼活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管理等民生领域出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3份,推动相关部门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有效促进社会管理的完善。

稳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模式,去年我院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间同比减少7.2天;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共69件,同比下降19.77%,“案-件比”为1.79,为基层院最优,实现了办案速度和案件质量的双提升。全面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发挥检察机关主导作用,推进值班律师安排的落实,共有235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提升了司法效率。

四、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我们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铭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收听收看先进事迹报告会,邀请讲师来院授课;组织党员前往阅江楼及区委党史和新中国史宣传展览室参观学习;派员参加全市检察机关主题演讲比赛,2名同志分获二等奖和优秀奖。

坚持不懈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发挥“头雁”效应,院领导、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216件。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组织全员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培训914人次。与肇庆学院政法学院签订合作协议,推进检察理论研究,共3篇论文在比赛中获奖,1篇论文被省级刊物发表。凝聚榜样力量,队伍涌现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敬业奉献模范”等众多优秀集体和个人,我院干警撰写的《审查逮捕入门实战演练》入选第四批全省检察教育培训精品课程。全年共有16个集体、29人次受到区级以上表彰奖励。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配套改革。做好改革“精装修”,按照上级院要求,以“3+2”的内设机构模式组建运行。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完成公务员工资省级统发工作。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我院作为全省唯一试点基层院,完成了最高检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版的首批部署任务。

打造端州检察新媒体宣传品牌。利用“两微一端”讲好检察故事,守牢意识形态阵地,提升检察文化建设。共有3部原创作品被长安网、最高检等中央级宣传平台转发推广,“端州检察”微信公众号获评端州区“2018年度优秀政务新媒体”。将检察工作融入端州发展大局和本土人文风情,原创歌曲《不负端州不负卿》获评肇庆市2019年度政务新媒体十佳案例。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原创禁毒微动漫《千难万险必往矣》荣获中央政法委第四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最佳原创微动漫奖”、2019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作品二十强”、广东省首届法治文化节微视频评选活动十佳作品,为肇庆政法机关赢得了荣誉。

全面推进检务公开。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积极向区人大和区政协报告、通报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公开听证、观摩庭审等检务公开活动。举办了3场不同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126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接触和了解我院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法律文书497份,案件程序性信息925条,以公开促规范、促公正。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我们深深感到,端州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新时代新形势下,检察工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尤其是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方面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法律监督供给能力与人民群众新需求相比还有距离,“四大检察”职能发挥发展还不够充分平衡;三是复合型、领军型人才偏少,应对犯罪新形态的能力尚有进步空间。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服务端州主动融入“一带一廊一区”区域经济发展布局,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端州抢抓“双区驱动”和“双核联动”重大机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加强政治建检,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党的绝对领导这一灵魂贯彻检察工作始终。认真学习和践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法律监督职能的行使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紧密结合起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进一步主动融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第二,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服务保障端州发展大局。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主动服务“六稳”“六保”,促进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着力把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融入端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更大的决心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以更强的耐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以更深的毅力精准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在打赢三大攻坚战中更有作为;以更久的定力没完没了抓好“一号检察建议”,守护端州青少年健康发展。

第三,加速更新理念,均衡发展四大检察工作。坚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办案理念,以提高质效为重点,做优刑事检察,用好“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精准监督为重点,做强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进一步坚持精准监督的司法导向,严把监督程序和标准。以突出实效为重点,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注重办理党委政府关心、群众关切的重大影响案件,积极优化办案结构,加大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办理力度。

第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锻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队伍。严格按照上级检察院的总体部署,有序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在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存在的短板,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措施,破解能力恐慌,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以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为目标,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

第五,找差距抓落实,全面落实从严治检纪律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做到“全面、依规、从严”治党治检,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驰而不息反“四风”。抓实内部监督管理,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我们必将在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部署要求,更加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脚踏实地,锐意进取,为推动端州落实“古端州·新活力”总体要求,建设宜居宜业宜乐宜游高品质新端州贡献检察力量!







附件1:


有关用语说明

1.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根据《英雄烈士保护法》,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行为,英雄烈士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2.“四个最严要求: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2019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于2019年9月至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并发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求,检察机关要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出抗诉等职能,依法快速办理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严厉惩治一批犯罪分子;要充分履行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依据授权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违法者违法成本,让违法犯罪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

3.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简称“一号检察建议”)。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而提出的首份关于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

4.司法救助: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开展国家司法救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5.侦查监督工作室:为进一步加强公检合作与监督,提升办案质量,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2019年10月25日,端州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局在区公安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湖滨派出所、黄岗派出所联合成立“侦查监督工作室”。侦查监督工作室是区检察院员额检察官挂点派出所制度的延伸,是树立以办案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参与不干预、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基本原则,坚持规范监督,不断丰富侦查监督工作形式的创新探索。区检察院挂点派驻的员额检察官,将每周定期到工作室开展侦查监督工作,并结合办案工作实际,不定期到工作组织片区派出所开展案件讨论、引导侦查等工作,充分发挥侦查监督工作室的职能。

6.羁押必要性审查: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必要继续羁押,依法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书面建议有关机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7.“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检察机关实行一类刑事案件由一个业务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负责到底,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支持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

8.“-件比“案-件比”这一概念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提出的一项检察管理指标。该指数是一个反向指标,指数越低,表明案子“回炉重造”的次数越少,诉讼进程越流畅,质量越高。围绕这一指标,可以人民群众获得感为评判标准来设计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可从宏观上反映司法业务的运行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反映检察机关的工作质量、效率以及效果。

9.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9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制度的基本原则、当事人权益保障等作了具体规定。

10.“四个铁一般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