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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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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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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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4.26 |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自评结论
端州区检察院2021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只包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不涉及专项资金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包括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其他事业发展支出的省本级列支内容。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分为履职效能和管理效率两个维度。经过自评,端州区检察院履职效能方面得分48.71分,该指标为50分,得分率97.42%。管理效率方面得分46.54分,该指标为50分,得分率93.08%。
总得分95.25分。
(二)履职效能分析
1、始终坚持政治统领,围绕中心履职尽责
一是坚定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根本,有效落实“第一议题” “每月一学”等制度,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36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组织和收看各种英模报告会、讲演比赛、党史知识竞赛等活动51场次,使全体检察人员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全面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党性锤炼和党风党纪洗礼,进一步增强了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2名干警分获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1个支部获评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把牢检察机关政治属性,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专题报告、信息简报等方式向区委及区委政法委报告检察工作9次,确保检察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主动融入区委工作部署。落实区委疫情防控和常态化文明城市建设两大政治任务,选派干警880余人次到城东客运站、隔离酒店、端州全员核酸检测点等开展疫情联防联控,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推行视频接访等远程办案方式,确保办案与防疫两促进。共起诉破坏文明城市建设的非法经营、串通招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2件32人,起诉寻衅滋事、袭警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85件211人。助力精准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与区司法局、区侨联挂点帮扶德庆县武垄镇明星村。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12名检察人受学校、企业、社区等邀请开展法律宣传“六进”活动21场次,切实提高我区法治文明建设水平。
三是致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落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12条意见及服务“六稳”“六保”措施,共批准逮捕合同诈骗、强迫交易、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7件43人,起诉24件75人,办理的“黄某星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入选肇庆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认真落实“三号检察建议”,始终坚持高规格、高标准做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共批捕危害金融领域安全类犯罪4件9人,起诉1件7人。办理了全市第一宗洗钱罪案件,实现肇庆检察机关打击洗钱犯罪零的突破。全年共办理反洗钱案件4件8人,占全市检察机关办案数50%,推动本地区反洗钱机制高位运行。注意深挖长期侵蚀、损害民营企业合法财产的内部“蛀虫”,依法审慎办案,共批捕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6件10人,起诉3件7人。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企业发展最直接的手段,把法律监督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确保企业家在端州安心、放心、舒心投资发展。
2、强化人民至上导向,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一是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主动更新司法办案理念,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224人,决定不起诉168人。深入推进认罪认罚服判工作,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793人,适用率87.05%,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向党委专题汇报降低审前羁押率工作推进情况,争取区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审前羁押率从4月的79.79%降至12月的24.27%,有效缓解监管场所羁押压力,释放司法机关办案效能,促进各类矛盾化解。
二是不断提升为民服务水平。深入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倾力解决群众诉求,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30件,接受各类法律咨询146件186人,回复率100%,受案数全市最多,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全年接待案件当事人、辩护人等查询案件230次,安排律师阅卷309件次。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服务保障两不误。
三是始终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强化司法为民责任,坚持“应听尽听”原则,举行听证会7场次,实现“四大检察”听证全覆盖。推进支持弱势群体起诉工作,与区法院联合出台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助配合的若干意见。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司法救助8人,发放救助金17.24万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依法起诉强奸、猥亵儿童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31人。坚持宽严相济原则,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3人,决定不诉和附条件不起诉7人。持续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结合端州实际开展旅馆业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开展法治宣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图片展”等宣传24场次,推动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两法”落细落实。
3、立足维护公平正义,助力建设平安端州
一是全力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全年共批准逮捕265件373人,决定起诉492件749人,办案量维持全市基层检察院首位。起诉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58人,起诉抢劫、盗窃等侵犯财产犯罪183人。突出惩治受案数最多的危险驾驶犯罪,全年受理审查起诉360件,占受案总数的49.1%。对一批危险驾驶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告不起诉和集中训诫,坚持以案释法。积极参与“断卡”专项行动,共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13人,起诉9人,助力构建“全民反诈”社会氛围。
二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共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2件4人,依法起诉“涉黑恶”犯罪7件36人,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1人,核查端州区扫黑办督办线索1条。依法办理了梁某得等5人涉黑案、端州某村官黄某禧等18人涉黑案等一系列重大黑恶案件,追赃挽损约人民币6000万元。1人获省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嘉奖。
三是继续发挥反腐败重要职能。认真履行反腐败重大责任,更加注重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作用,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4件18人,其中:受理监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7件7人,追回赃款约人民币200万元。全力配合上级检察机关依法行使对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等犯罪行为的侦查权,调查核实涉嫌职务犯罪线索16条。
4、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一是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以“挂点监督促提前介入机制”为抓手,健全完善侦查引导、捕诉贯通机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70件、撤案2件,“两项监督”工作继续位居全市第一。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48件,介入数量全市最多。向公安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28件,公安机关回复并采纳24件;纠正漏捕3人、漏罪5人、漏诉3人,筑牢法律监督阵地。
二是精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5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0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1件,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0件,发出的检察建议均获法院回复,采纳率100%。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69件。与区司法局联合签订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相关工作机制,办理相关案件4件,其中:成功办理了区市场局行政非诉执行系列案,发现具有申请恢复执行条件的案件7件,涉及追缴金额人民币66115元。
三是深入推进刑事执行检察。以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假暂”专项核查为重点,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发出书面监督意见432件;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发出监督意见440件。加强监外执行监督,发出检察监督意见书164件,同期已纠正163人,纠正率99.39%。对强制医疗交付执行发出监督意见1件,对公安机关剥夺政治权利刑罚执行发出书面监督意见24件,刑事执行检察两项主要业务指标均位居全市第一。
四是稳妥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积极挖掘公益诉讼线索,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40件,立案57件;受理民事公益诉讼涉资源保护领域线索2件,立案2件。结合“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红火蚁防治专案,有效促进群防群控。继续为星湖水质治理发力,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解决“部分餐饮店长期违规向星湖水域排放餐厨污水”问题,有效守护端州城区生态环境。对市容环境管理中存在的垃圾、垃圾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及时整改。开展“规范保健食品经营管理”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推动区市场局加强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托“生态环境公益检察教育研学基地”,开展主题绘画大赛,宣传端州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建成全市首个公益诉讼指挥中心,推进与本地环境监测网、自然资源信息平台等实现数据共享,为守护肇庆青山绿水、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端州经验。
5、纵深推进教育整顿,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一是坚持政治强检。夯实党组书记抓党建主体责任,以党建带队建,举办“重温百年党史·赓续红色基因”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察为民办实事”,积极组织724人次参与各类培训,各党支部集中学习45次,铸牢检察队伍根与魂。坚持先锋引领,为4名干警拍摄先进事迹视频,推动3名检察人员担任肇庆学院兼职讲师,1名干警研发的课程入选第六批全省检察机关精品课程,队伍涌现出省“百佳团支部书记”、市“三八红旗手”等先进典型,全年共有6个集体、21人次受到区以上奖励。
二是坚持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组织53名干警职工进行4轮次填报,说明问题155条,说明问题人数覆盖率100%。运用从宽从严政策对4名人员作出谈话提醒处理。坚持边学边查边治边建,制定完善22项规章制度。2名同志被选树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1名同志被选树为“肇庆政法英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干警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违反“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38件。新一届领导班子迅速召开全院作风建设工作会议,制定落实公务采购“五项纪律”,对大额采购、招投标项目中标的供应商、承建商进行“两个约谈”,强化对领导干部参与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采购过程中的监督。
三是坚持文化育检。认真做好检察宣传,官方微信、“今日头条”等累计发布文章423篇。制作建党100周年宣传片和公益诉讼、禁毒、未成年人防性侵等普法片。持续发挥“端州检察”微信品牌力,积极参与上级宣传任务,荣获2021年全国“两会”检察新媒体宣传“特殊贡献奖”。与最高检新媒体、检察日报社、肇庆市检察院联合创作的庆祝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专题作品《检物风华》,被新华社等国家级媒体转载,荣登学习强国等重要网站首页,以超5500万的阅读量,成为最高检官方微博2021年度阅读量最高的作品,视频播放量全网累计过亿,为检察宣传作出肇庆贡献。
四是坚持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健全常态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检察机关参与公开听证等36人次,提高案件办理透明度。推进阳光检务,公开法律文书434份,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151条,公开重要案件信息52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管理效率分析
1、预算编制。
(1)新增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该项指标反映部门对申请新增预算的入库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落实情况。
端州区检察院2021年度没有新增预算入库项目。根据评分规则,本指标分值2分,得2分,得分率为100%。
2、预算执行。
(1)预算编制约束性。
该项指标反映部门预算的调剂情况、年中追加资金情况。
端州区检察院2021年度预算编制、分配符合部门职责,能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在不同项目、不同用途之间进行财政资源分配,大部分项目的预算编制基本合理。专项资金编制细化程度合理,未出现因年中调剂导致部门预决算差异过大的问题,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准确,年度中间无大量调剂,项目之间未频繁调剂。不存在项目支出完成不理想但连年持续安排预算的情况。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数据和评分规则,本指标分值4分,得3.96分,得分率为99%。
(2)财务管理合规性。
该项指标反映部门(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性。
端州区检察院修订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项目和标准,确保各项经费支出做到事前审批、事中监督、事后检查。严格“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经费支出管理,控制在考核基数之内。根据评分规则,本指标分值3分,得3分,得分率为100%。
3、信息公开。
(1)预决算公开合规性。
该项指标反映部门(单位)预算决算公开执行的到位情况。
端州区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均已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公开,符合公开要求。具体包括:一是能在门户网站公开,并永久保留。二是使用省模板公开,符合预算公开有关要求。三是公开内容完整。四是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均已细化,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三公”经费支出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按规定的细化程度公开,且能说明增减变化原因。五是预决算公开及时。端州区检察院于2022年2月22日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预算信息,暂未收到开展2021年决算批复文件,因此未进行2021年决算公开。本单位以往年度的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在收到预决算批复后的20天内公开,符合《预算法》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数据和评分规则,该指标2分,得2分,得分率为100%。
(2)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该项指标反映部门(单位)绩效信息公开执行到位情况。
端州区检察院部门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资料体现在部门决算报告中,随着部门决算的公开已公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目前正在做,待完成后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数据和评分规则,该指标1分,得1分,得分率为100%。
4、绩效管理。
(1)绩效管理制度建设。
该项指标反映部门对机关和下属单位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和评估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的建设情况。
端州区检察院制定的《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规定》、《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和《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管理暂行规定》等系列制度中,包含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和评估结果应用等预算绩效管理内容。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5分,得5分,得分率为100%。
(2)绩效管理制度执行。
该项指标反映部门和下属单位在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和评估结果运用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端州区检察院在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重点评价意见的整改情况及时反馈。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数据和评分规则,该指标10分,得9分,得分率为90%。
5、采购管理。
(1)采购合规性。
该项指标反映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投诉处理、合同备案公开等情况。
端州区检察院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的采购项目,百分之百及时进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采购合同及时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备案公开,2021年度未发生采购投诉情况。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数据和评分规则,该指标2分,得2分,得分率为100%。
(2)采购内控制度建设。
该项指标反映部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端州区检察院暂未完善本部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报财政部门备案。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数据和评分规则,该指标1分,得0分,得分率为0%。2022年进行补充完善该内控制度。
(3)采购活动合规性。
该项指标反映部门反映部门政府采购活动合法合规性情况。
端州区检察院暂未收到任何关于本部门采购活动的投诉问题,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数据和评分规则,该指标2分,得2分,得分率为100%。
(4)采购合同签订时效性。
该项指标反映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时性情况。
端州区检察院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数据和评分规则,该指标3分,得3分,得分率为100%。
(5)合同备案时效性。
该项指标反映采购合同备案及时性情况。
端州区检察院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公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备案公开。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数据和评分规则,该指标1分,得1分,得分率为100%。
(6)采购政策效能。
该项指标反映部门采购政策执行的效果情况。
端州区检察院严格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院2021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为100%。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数据和评分规则,该指标1分,得1分,得分率为100%。
6、资产管理。
(1)资产配置合规性。
该项指标反映单位办公室面积和办公设备配置是否超过规定标准。
端州区检察院的办公室面积和办公设备配置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不存在超标准超规格的情况。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2分,得2分,得分率为100%。
(2)资产收益上缴的及时性。
该项指标反映单位资产处置和使用收益上缴的及时性。
端州区检察院的资产按规定流程审批处置,资产处置收益及时上缴财政。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1分,得1分,得分率为100%。
(3)资产盘点情况。
该项指标反映单位是否每年按要求进行资产盘点。
端州区检察院2021年未开展国有资产盘点工作,计划2022年中开展。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1分,得0分,得分率为0。
(4)数据质量。
该项指标反映部门(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数据质量。
端州区检察院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资产数据完整、准确,与部门决算数据保持一致,并且做到资产账与财务账、资产实体相符。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2分,得2分,得分率为100%。
(5)资产管理合规性。
该项指标反映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合规。
端州区检察院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规定》,里面包含了资产管理制度内容。同时,严格执行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的相关规定,按规范处理。在各类巡视、审计、监督检查工作中均未发现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2分,得2分,得分率为100%。
(6)固定资产利用率。
该项指标反映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
端州区检察院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数与所有固定资产总数的比例为100%。根据省财政厅提供的数据和评分规则,该指标2分,得2分,得分率为100%。
7、运行成本。
(1)经济成本控制情况。
该项指标反映部门经济支出分类核算情况,包括对运转成本的控制努力程度和效果、核算精准度和合理性等。
端州区检察院在2021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要求,经过核算:
能耗支出29.48/平方米,同比上升0.96%。
物业管理费106.23元/平方米,同比下降14.85%。
人均行政支出16133.99元/人,同比下降9.1%。
人均业务活动支出48.11元/人,同比下降91.70%。
人均外勤支出9403.44元/人,同比上升10.26%。
人均公用经费支出46303.45元/人,同比下降23.28%。
根据部门经济成本分析自评表和评分规则,该指标2分,得1.58分,得分率为79%。
(2)“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该指标反映部门(单位)对“三公”经费的控制效果。“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数,符合要求的得满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端州区检察院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38万元,预算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12万元,预算1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6万元,预算5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均小于预算安排数。根据评分规则,该指标1分,得1分,得分率为100%。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指标值设置不够细化。
预算绩效目标指标值设置不够清晰、细化。端州区检察院设置的产出指标及效益指标中,预算绩效目标申报的指标目标值不够清晰、细化,有待调整优化相关绩效指标。
2、预算执行情况不够理想。
端州区检察院2021年预算资金支出率为92.6%,部门预算资金支出进度有待提高。
3.资产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端州区检察院未能做到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资产,对各部门资产管理工作的监控还不够,还要加强对各部门资产管理工作的统筹与监控。
(五)改进措施
1、完善构建绩效目标体系。
提高绩效目标的客观性与可衡量性。各部门共同参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体系建设工作,使绩效目标充分反映各业务部门与综合保障部门的履职效率与效果,从而提高绩效管理的可操作性与可比性。
2、落实部门支出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部门预算执行管理的规范性。
一是预算执行过程中,有效控制资金支出的序时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预算执行缓慢或超出结转结余时限的项目,及时做相应调整。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强化部门内部绩效目标运行监控机制,做好内部职能部门之间协调,积极推进项目进度,提高预算支出效率,降低结转结余率。
3、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
健全内控管理工作规程,强化事中监控。在全院层面建立统筹的内控管理工作规程,明确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及过程材料,加强相关信息复核力度,促使各责任部门相互监督、相关预警,确保各系统、各报表间相同信息数据的一致性。
4、加强资产管理,提升制度执行力度。
强化对各部门资产管理工作的统筹与监控。建立完善各资产使用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明确各资产使用部门与资产部门间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流程及过程材料。
三、其他自评情况
本院2021年度无反映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受表彰或批评的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