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执法办案风险预警、评估、防范能力和水平,共同做好刑事诉讼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11月3日上午,端州区检察院、端州公安分局召开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联席会议。
端州区副区长、端州公安分局局长张威震,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新华,区检察院、端州公安分局部分领导班子以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区彪副检察长主持。
会议现场
会上,张威震副区长与杨新华检察长共同签署了《端州区人民检察院、端州公安分局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签订
该办法自2020年11月5日起实施。按照《实施办法》要求,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对经办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并在案件提请审查逮捕或移送审查起诉时向我院发出“警报”,提示检察官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启动预警机制,预判风险,有效化解矛盾。
杨新华检察长表示,这一工作机制的建立,是加强公安、检察执法办案协作配合的积极探索,也是公检双方共同应对和有效解决刑事司法办案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的有益尝试。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搭建起“双赢、共赢”的检警合作新平台,共同努力把案件风险评估预警信息共享机制打造成端州政法工作的新品牌、新亮点,形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合力,为端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而有力的法治保障。
张威震副区长对如何推进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提出两点意见:一、要切实从思想上提高对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认识。《实施办法》是政法机关共同应对和有效防范执法行为引发“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矛盾”的一种新尝试。全体检察干警、公安民警要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角度出发,维护社会稳定,通过风险评估,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办案流程,以最佳的处理方式办理案件,提高执法公信力,实现公平正义的目标。二要树牢“一盘棋”思想,推动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要树立“标本兼治、源头防范”理念,在移送案件前对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并将情况随案移送。对于存在办案风险情况的,要积极主动作为,共同采取有效的措施,将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最后,与会双方分别就案件风险预警防控、案件移送、扫黑除恶案件办理协作、两项监督和员额检察官挂点派出所等工作事宜进行了沟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