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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阳·护未】 青春引路人,助迷途少年圆大学梦

时间:2024-08-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官,谢谢你们!是你们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得以逐梦理想学府。”近日,被不起诉人阿锋(化名)向检察官致电,表达对检察机关温情司法的感激之情。办案检察官从阿锋口中得知,他今年参加高考,考取到了500多分的好成绩,特意来向检察机关报喜。

承办检察官为阿锋送上祝福:“祝贺你考上大学,今后一定要吸取教训,遵纪守法,不要触碰法律红线。希望你以后能够脚踏实地,认真学习,把握好自己的人生和未来……”

阿锋伙同其同学小王(化名)因涉嫌盗窃罪由公安机关移送端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检察官发现,阿锋和小王都未满18周岁,是在校学生,平时在校表现良好。此次涉嫌犯罪是因为一时贪念,潜入老师办公室盗窃手机。到案后,阿锋和小王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由于盗窃的错误,阿锋和小王一度认为自己的人生已经没有了希望。面对这两位少年因此事而遭遇的复学困境——原就读学校拒绝再接收二人、二人也担心周围的同学用异样的眼光看待他们,检察官没有袖手旁观,而是积极行动,与阿锋和小王的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商讨如何为孩子找到一所能够接纳他们、给他们温暖与支持的新学校。

通过多方努力、多次沟通,检察官为二人争取到了重返校园的机会。阿锋和小王终于可以在新学校开始了全新的学习生活,学业得以顺利继续。

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和帮教力度,综合阿锋和小王自愿认罪认罚且其家属积极配合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等从轻情节,端州区检察院依法对阿锋和小王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六个月。考验期内二人遵纪守法,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监督考察工作。检察机关不仅仅关注阿锋和小王的违法行为,更关注他们内心的成长与变化。检察院及时介入帮教工作,通过组织参与志愿活动,检察院和社工为二人搭建了一个了解社会、关爱他人的平台。

在这个过程中,二人学会了感恩与回馈,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价值所在。而这一切的改变,都离不开检察院和社工在背后默默的支持与引导。在考验期结束后,端州区检察院依法对阿锋和小王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检察院的全力支持下,阿锋和小王不仅重新找回了学习的信心与动力,更在人生的道路上找到了新的方向与目标。现在,阿锋和小王都如愿以偿考取了大学。

检察院的帮教工作,不仅仅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关怀与保护,更是一种对社会责任的担当与践行。我们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未成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帮教方案;我们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与引导,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我们更是通过积极的资源整合与链接,为未成年人的未来发展创造更多的可能性与机遇。目前,端州区检察院已帮助3名涉罪未成年人成功复学,顺利考取大学。

在这个过程中,检察院成为了未成年人的青春引路人、守护者和支持者。我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教育、感化、挽救”的帮教理念,让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让每一个迷途的少年都能找到回家的路。


一审:朱明杨;一校:温美文

二审:郑  怡;二校:禤维鑫

三审:黄洁娴;三校:戴文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