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电”设施及油气安全保护宣传月
每年5月是全国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简称“三电”设施)及油气安全保护宣传月。油气、“三电”设施是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关系到社会稳定、国计民生,更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现在,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来回顾以下这些知识点吧~
什么是“三电”?
“三电”是指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其中电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弱电部门。“三电”设施是指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包括电力部门的变压器、输电线路和用于支撑输电线路的铁塔、电杆等;移动等通信部门光缆线路、电缆线路和用于发射信号的基站及附属空调内外机、蓄电池等设施;广播电视部门的电缆线、闭路线、基站、供电器、放大器等设施。
什么是油气?
油气即石油和天然气,属不可再生能源。油气设施是指管道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集油站、集气站、输油站、输气站、配气站、处理场、清管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油库、储气库、装卸栈桥、装卸场;管道的水工防护设施、防风设施、防雷设施、抗震设施、通信设施、安全监控设施、电力设施、管堤、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管道的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杂散电流排流站等防腐设施;管道穿越铁路、公路的检漏装置;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
破坏油气、“三电”设施将受到的处罚: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盗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故意毁坏财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们可以做什么?
1.坚决不参加任何破坏油气、“三电”设施的违法行为;
2.坚决不隐瞒和窝藏任何破坏油气、“三电”设施的违法行为,站在维护国家、社会、群众、自身利益的立场,自觉遵纪守法。
3.一旦发现或知晓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通过拨打110向相关部门举报。
保护油气、“三电”设施,人人有责
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与责任,让我们共同行动,积极举报涉油气、“三电”违法犯罪线索,坚决打击盗窃、破坏油气、“三电”设施违法犯罪行为,共建平安、和谐社会。
一审:郑荧敏;一校:洪 源
二审:曾 栋;二校:何志坤
三审:郑 怡;三校:范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