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是每年的6月17日。
1994年12月,第49届联合国大会根据联大第二委员会(经济和财政)的建议,决定从1995年起把每年的6月17日定为“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旨在进一步提高世界各国人民对防治荒漠化重要性的认识,唤起人们防治荒漠化的责任心和紧迫感。
荒漠化是指由于气候异常和人类活动等因素,导致干旱、半干旱及亚湿润干旱地区土地生产能力退化的现象。这一问题早已引发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当前全球荒漠化形势依然严峻。尽管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已采取一系列积极举措防止荒漠化进一步蔓延,但荒漠化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复杂工程,仍需全社会持续不懈地努力与参与。
以法护绿,共植希望
在第30个“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来临之际,检察机关持续践行绿色发展理念,通过生态检察履职守护绿水青山。近年来,我院积极将公益诉讼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在主题党日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推动绿色理念入脑入心、落地生根。以法之名护生态,以绿之行润民心,持续以检察力量守护家园生态安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防治荒漠化不仅关乎生态安全,更关系人类共同的未来。值此第30个“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增强环保意识、践行绿色生活,以实际行动守护土地生机。我院将持续发挥检察职能,聚焦生态领域,通过公益诉讼、监督办案、宣传引导等多种方式,共同筑牢生态文明的绿色屏障。
一审:戴文帆;一校:程 健
二审:曾 栋;二校:禤维鑫
三审:郑 怡;三校:范忠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