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为深入贯彻广东省委政法委、肇庆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及推进肇庆市检察院出台的《肇庆检察机关关于贯彻落实〈肇庆市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工作意见》,端州区检察院不断拓展检察机关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的深度与广度,积极探索完善社会治理的检察模式、检察方案,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检察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好地实现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1”综治中心与检察机关建立联合协作机制
2023年11月22日,端州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立同志到城东街道综治维稳中心调研“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共同商议、完善常态化协作机制,现场了解城东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建设情况,听取了城东街道辖区基本概况、平安建设以及群众信访主要诉求等情况,了解到基层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亟需关注与解决。
(李立检察长到城东街道综治中心调研)
开展调研后,我院紧紧围绕“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目标任务,着重加强与综治中心的沟通衔接,出台了《检察官进驻综治维稳中心工作方案》,形成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机制,由检察官挂点各个街道综治中心,充分发挥综治中心“末梢神经”作用,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定期梳理涉法涉诉信访信息,以“一案一策”的方式报送给挂点检察官,经分析研判后,根据信息线索的不同性质和情况分流办理。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在日常接访过程中,涉及到社区相关部门的信息情况,通过挂点检察官及时向综治中心反馈。
“6”个平台联动实现矛盾纠纷全方位调处
(一)加强协作,提升涉法涉诉信访化解质效。我院加强与公安、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会商,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同堂培训、情况通报等机制,汇聚综合网格、“粤平安”平台等力量,推动形成监督制约有力、协作配合高效的良性互动关系。加强法院、检察院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衔接配合,提升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质效。
(二)打击欠薪,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3年9月8日,我院与端州区法院共同召开打击恶意欠薪工作座谈会,围绕“六稳”“六保”,加强与人社、公安之间的联系和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相关案件快办、快查、快诉、快执,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民事支持起诉,坚持把维护劳动者权益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检警协作,进一步推进醉驾诉源治理。为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醉驾治理专题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醉驾预防和治理能效,2023年8月28日下午,我院与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召开醉驾治理专题座谈会,剖析治理醉驾犯罪的难点、痛点,检警双方就如何加强醉驾案件社会治理质效等工作达成共识,并表示双方将共同努力打好醉驾治理“组合拳”,不断降低酒后造成交通肇事案件数和醉驾案件数,共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
(公安、检察醉驾“治罪+治理”座谈会)
“N”种综合力量形成多元化解社会矛盾新路径
(一)保护特殊群体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为进一步践行执法为民宗旨,2023年7月20日,我院和端州区人社局、端州区劳动仲裁委举行协作机制联签仪式,双方共同签署《关于加强劳动争议仲裁与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衔接的意见》,就线索移送、办案配合、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作出明确规定,为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上的保障,对全区15家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现场提出整改建议意见。
(我院与端州区人社局、端州区劳动仲裁委举行协作机制联签仪式)
(二)加大弱势群体救助,聚力传递司法温情。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抓手,在信访案件中深挖司法救助线索,通过走访和大数据筛查司法救助线索。2023年,我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的案件共26件,救助4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6.75万元。
(三)科技支撑,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平台。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强制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发现、阻断、干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避免未成年人持续遭受自身家庭或者周边环境的侵害,更好地履行检察机关对强制报告制度的法律监督职责,我院自主开发了肇庆市首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举报平台,并于2022年5月11日正式上线运行。
今后,我院将进一步深化落实“1+6+N”基层社会治理,最大限度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稿|第三检察部
编辑|禤维鑫
一审|戴文帆
二审|沈豪钊
三审|黄洁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