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2月10日在肇庆市端州区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 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端州首度跻身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聚焦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提出的目标要求,秉承“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9个案事例获评全省、全市典型案例,荣获“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37项,为端州现代化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这一年,我们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彰显担当。我们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区委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自觉担起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
(一)强化政治引领,把稳思想之舵。持续深化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共学督学导学监学等机制,坚持党建业务同谋划、同推进,引导全体检察干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学以致用,组织学习研讨55次,专题党课21次,助推全院所有在职党支部获评市、区先进典范,2个案例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事例,形成“一支部一品牌”生动局面,被省委授予“广东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围绕中心工作,精准服务发展。积极融入服务“百千万工程”,为全区完成“十四五”规划任务提供坚实保障。一是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营主体,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1件71人;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4件55人,从打击犯罪、保护创新、服务企业等方面,全链条护航发展新质生产力。二是聚焦城市品质提升需求,牵头推进“法治护航打造端州特色高品质餐饮生态圈”项目,被区委书记选定作为履行法治建设实施重点项目,1案例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推动出台制度2项、助力培育省、市级老字号美食名店和街区16个。三是加大对“端砚”等地理标志产品的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推动砚石砚坑资源环境保护及非遗文化传承发展,《端砚石资源守护记》荣获全省“双十佳”检察新媒体作品奖,持续擦亮“中国砚都”金字招牌。四是全力保障“两委”换届,积极排查是否存在受过刑事处罚候选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参加投票选举等情况,筛查3800余人次,严防“带病参选”,筑牢执政根基。
(三)投身攻坚一线,践行初心使命。一是闻令而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坚决响应区委号召,指派党组副书记驻点基孔肯雅热重点防疫点位带头攻坚,组织检察干警147人次下沉社区,并提供专项经费和防蚊物资支持,构筑“群防群控”严密防线。二是风雨同舟,紧急驰援怀集抗洪。组建党员先锋队第一时间筹备物资、调派车辆、清淤排障,全力协助复工复产,以实际行动诠释“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
这一年,我们在守护安全稳定中全力以赴。我们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维护秩序与激发活力的有机统一,为端州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亮剑出鞘,守护万家安宁。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55件628人,批准逮捕231件29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580件745人,起诉494件625人。其中:严惩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犯罪1人;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重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暴力犯罪15人;起诉涉黑恶犯罪8人,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9场次;批准逮捕涉毒品犯罪33人,起诉31人,毒品犯罪案件量同比下降超40%,围绕新型毒品形势撰写类案分析报告获省检察院采用;办理“两卡”犯罪71人,追赃挽损45余万元,持续做好柬埔寨电诈回流案件引导侦查工作,起诉10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犯罪高发势头;依法从严打击危害医保基金安全犯罪,办理全市首宗医保诈骗案,挽回损失30余万元,为构建平安端州持续贡献检察力量。
(二)重拳反腐,净化政治生态。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衔接配合与制约,全年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2件,起诉14人,判决生效10人,成功办理端州区教育系统、高等院校腐败案、鼎湖区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受贿案、中铁港航局集团原总经理受贿案等多起具有社会影响力的职务犯罪案件。注重标本兼治,深挖滋生“蝇贪”“蚁贪”监管漏洞,对工程建设、文化传播领域暴露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系统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三)多元化解,防范社会风险。厚植“恢复性司法”理念,以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为目标,推深做实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一是前端防范“民转刑”。积极融入“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派出检察干警常驻综治中心协助处理基层纠纷。首创“说理专班”机制,提高情理论证能力,共受理群众信访案件164件,近两年涉法涉诉、涉检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8.17%、39.13%,重复访同比下降51.28%,顺利化解数百名被害人跨境就业诈骗案、申请解除强制医疗控申案等敏感案件,避免缠访、闹访、越级上访隐患和舆情风险。二是中端修复“化积怨”。搭建“心理治愈”“行动修复”“达成和解”功能的“市区一体化刑事和解中心”,将和解工作纳入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促成和解42件,无一上诉、申诉、上访,工作成效获《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国家级、省级媒体刊发,并作为肇庆市基层社会治理亮点工作,在“法治平安建设广东行”活动中接受媒体采访。三是末端治理“解心结”。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形成综合救助合力,对一起拘禁致人死亡案的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联合解决殡葬事宜,用实际行动温暖民心。深挖类案问题推动源头治理,形成专题材料21份,开展“法治进社区”宣讲活动29场次,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社会氛围。
这一年,我们在诠释司法为民中体现温情。我们深刻把握检察机关的人民属性,努力将法治精神、检察温度传递到百姓心头,守护好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以法护航,点亮成长之路。全方位打造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矩阵,未成年人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同比下降32.56%、28%,2个案例获选广东省公检法首批联合发布涉未刑事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一是惩治犯罪更加坚决。100%介入引导性侵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成功办理全市首宗社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虐待被看护人案,追加认定9名特殊儿童被虐待的犯罪事实,对2名涉罪人员判处从业禁止。二是教育矫治更加有效。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措施,持续发挥“检察训诫+社工矫治+心理干预+家庭教育”的多元帮教模式,依法起诉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11人;决定不起诉主观恶性不大、有挽救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40人,制发督促监护令7份;帮助40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返校、回归社会。三是犯罪预防更加深入。携手区关工委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联合教育部门打造“检察+思政”课堂,在校园内设立“小信鸟”普法墙,开展校园宣讲34场次,受众3万余人次,努力从根本上提高孩子们的自我保护和守法意识。
(二)以智促治,消除新生隐患。秉持“抓前端、治未病”监督理念,深化“府检联动”,从关乎群众切身安全的“衣食住行”领域发力,推动新业态良性发展。一是针对共享换电柜消防安全隐患,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为着力点,对辖区内125个电动自行车换电柜、1043个换电仓进行现场调查,制发2份检察建议,督促辖区446个点位完成整改,推动修订《端州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方案》,促进换电新兴行业规范发展。二是聚焦代驾服务行业治理盲区,深入剖析4件4人涉代驾刑事案件,发现3方面7点存在问题,厘清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从业人员及行业管理,切实保障夜间出行安全与消费者权益。三是紧盯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焦点问题,依托大数据比对、现场调查和抽检采样等方式,对网络订餐领域监管不力、平台管理不严、商家经营不规范等易衍生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共同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三)以诉扶弱,彰显正义之光。综合运用支持起诉、监督履职等方式,为弱者发声,向不公宣战。在反对家庭暴力领域,对2022年以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开展专项监督,以类案检察建议推动职能部门强化时效约束、规范送达程序、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及时回应受害者对司法保护的迫切需求。针对超龄务工人员欠薪难题,与法院、仲裁委签订支持起诉衔接机制,为该群体起诉维权提供法律帮助,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3件,促成支付欠薪33.34万元,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加速实现。
这一年,我们在深耕法律监督中捍卫公正。我们恪守宪法定位,着力构建更加严密、规范、高效的法律监督体系,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成效维护法治尊严、守护社会公正。
(一)加强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捍卫司法权威。加强对侦查活动的同步监督与引导,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35件,提出补充侦查意见593条,监督立、撤案12件,提出书面纠正违法62件。深挖定罪量刑、法律适用不当情形,提出抗诉1件,法院改判1件。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大未成年人混关混押、教育矫治以及在押人员权益保障等问题监督力度,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以及监督意见书等18份,成功办理全省首宗“保障拘役罪犯回家权”案件,获《法治日报》刊登推广,为唤醒刑法“沉睡条款”提供端州经验。
(二)着重加强民事检察精准化监督,维护司法公信力。全年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02件。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件,重点关注民刑交叉案件中的事实认定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推动法院启动再审程序。办结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8件,对“诉讼费应退未退”等问题开展专项梳理,筛查违规线索33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办结执行监督案件18件,发出类案检察建议1份,推动执行程序进一步规范。
(三)持续强化行政检察穿透式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以“协同共治”为目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办理行政监督案件133件。推深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审查作出不起诉决定刑事案件80件,提出检察意见4份,消除“不刑不罚”追责盲区。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功办理肇庆市某装饰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纠纷案,着眼企业生存困境,推动双方就行政处罚达成一致意见,实现“案结事了”。
(四)切实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守护公共利益。积极稳妥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全年立案17件,制发检察建议10份。一方面,聚焦民生关切,以“人大+检察”协作机制为支撑,持续跟进餐饮临时摆卖点、个人信息保护、饮用水等专项监督,推动市卫健局围绕“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问题,在全市部署专项整治,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另一方面,聚焦资源保护,开展北岭山林、宋坑遗址常态化监控,运用航拍、水质快检、数据建模等技术,精准锁定星湖黄泥水、餐饮污水以及西江船舶油污等水质污染源头,助推55家餐饮店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改造,“某美食街区非法排污案”入选省级智慧赋能典型案例,以法治方式保文脉赓续、守古树长青、护碧水长流。
这一年,我们在谋创新抓队伍中锐意进取。我们坚持不懈抓党建带队建、抓作风促廉洁,全方位提升队伍战斗力,为检察工作现代化夯基筑本。
(一)深化共建交流,在互学互鉴中拓展视野。积极践行“走出去、引进来”的队伍建设理念,以他山之石琢己身之玉。与怀集县检察院建立常态化结对共建机制,协助办结涉恶、敲诈勒索等刑事案件46件60人;选派优秀青年干警赴新疆兵团检察院,服务国家战略,在边疆实践中锤炼品格、交流经验,双方共同创作反映民族团结与检察协作的新媒体作品,获最高检刊载。
(二)强化素能培训,在实践砺炼中锻造尖兵。坚持以评促优、以赛促学。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围绕“三纲一书”文书质量、举证质证效果等9项内容进行量化评分,组织开展优秀公诉人轮训、选拔、储备工作,持续优化“师徒结对”“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等平台,培育一批提笔能写、开口能讲、遇事能扛、交案能办的优秀检察人才。全年受区级以上表彰奖励17人次,其中2名同志被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库成员,1名同志在全省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中获奖,1名同志荣获全市第五届优秀公诉人竞赛“十佳公诉人”、最佳答辩奖,为推动法治端州建设提供人才基础。
(三)主动接受监督,在阳光司法中锤炼作风。坚持发扬党的自我革命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诚恳接受巡察组以及群众监督,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深挖根源、彻底整改、健全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机关内部运行保障经费支出总体下降12%,积极响应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决策部署,促推指标压力向质量提升转变。守牢舆论阵地,全年发布优质宣传作品328篇,获国家级、省级奖项4个。广纳谏言汇集群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217人次参与案件公开审查、听证、视察调研等活动,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步履铿锵的2025年,满载着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满载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也镌刻着端州检察全体人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坚实足迹。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全体人员,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深知,面对中国式现代化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面对省委授予端州“平安鼎”以及区委提出争创“一星平安鼎”所蕴含“重逾千钧”的荣誉与接续使命,我们的工作仍有提升空间: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检察举措需更具前瞻性;二是法律监督的刚性、韧性有待进一步彰显;三是检察队伍应对新型犯罪、参与高效能社会治理的专业能力仍有待加强;四是检察品牌的辐射力与影响力也有待进一步扩大。
2026年工作安排
知不足而奋进,望远山而前行。2026年是“十五五”的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公报将“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到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意味着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们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任务更加艰巨,对风险变化的感知必须更快,司法应对必须更准。站在新征程的起跑线上,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为端州在建设高品质首善区、焕发岭南名城新光彩中提供更加坚实法治保障。
(一)筑牢忠诚,以更高站位坚决扛起平安之责。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深刻把握“十五五”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端州主动思考、积极谋划、扎实履职。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稳妥办理涉敏感复杂案件,做实风险研判与“三同步”工作,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犯罪保持高压态势。深化“治罪与治理并重”,对新型犯罪领域暴露出的治理短板,精准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完善监管体系,提升基层现代化治理能力。
(二)融入大局,以更强担当全力服务发展之需。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端州“深度融湾入圈、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发展大局中考量,严厉打击侵犯地理标志产品及关键核心技术的犯罪,审慎适用涉企强制措施,以法治举措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与创新生态。围绕“品位端州”城市提升行动,在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城市公共安全等领域深化检察监督,以法治方式守护好端州的山水文脉与城市形象。
(三)守护民生,以更实举措回应人民群众之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如我在诉”融入履职全过程。探索将和解工作向侦查环节前端延伸,对常见多发案件探索简易公开听证,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强化全链条群众权益保障,构建“支持起诉+执行监督+跟踪回访”模式,联合多部门构建综合救助体系,防止因案致贫返贫。加强涉众型犯罪或多发案件类案分析,以检察信息推动源头治理。持续做优“阿庆与小信鸟”等普法产品,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四)精准监督,以更优履职着力维护公正之本。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积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着力破解民事审判、执行活动中的难点问题,深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稳妥拓展公益守护新领域,加强培育典型案例。深化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发现监督线索、研判办案趋势、预警信访风险等方面的应用,以“数字赋能”提升法律监督的精准性和穿透力。
(五)淬炼铁军,以更严标准全面锻造履职之能。加强党建业务双融互促,提升干警在办理复杂案件中把握政治因素、防范舆论风险的能力。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全面从严治检,注重举一反三,健全机制抓好落实。聚焦金融、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等专业领域,通过交流研讨、实战实训加快培养业务骨干。注重从“刑事和解”“砚阳·护未”等成功实践中总结经验、塑造品牌,不断形成可持续、可推广的端州检察亮点。
各位代表,新征程扬帆启航,新使命重任在肩。区检察院将始终铭记党和人民的嘱托,以赤诚的为民初心、务实的担当精神,久久为功、鞭背前行,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端州实践的壮丽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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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说明
1.“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机制:端州区检察院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党建业务融合、党风廉政建设五个方面,制定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意见,全方位细化工作要求,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现代化。
2.“共学督学导学监学”机制:为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端州区检察院党总支研究出台该机制,要求由党总支组织共学督学、支部开展导学、互派党员监学评估,促进党建业务融合,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
3.“法治护航打造端州特色高品质餐饮生态圈”法治项目:端州区检察院结合“百千万工程”中大型商住综合体品质提升需求,聚焦辖区餐饮行业污水排放监管、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为着力点,提出该法治项目,被端州区委书记挑选作为2025年度县级党委政府和市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实施项目。项目在端州区委的领导下,由端州区检察院牵头,联合10个职能部门、4个街道统筹实施推进,积极打造“法治严明、品质过硬、特色鲜明、活力充沛”的餐饮生态圈。
4.“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一种创新的社会治理模式,旨在通过整合多方资源和力量,提升基层治理的效能和效率。“1”指的是综治中心;“6”指综合网格及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基层政法力量和“粤平安”社会治理云平台等信息化支撑平台;“N”指其他综治力量,包括群团组织、法学会、律师协会等。
5.“说理专班”机制: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端州区检察院创新建立该工作机制,从专班构成、案件范围、说理模式、分类处置、质效研判等方面制定了相关工作要求,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该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刊发推广。
6.市区一体化刑事和解中心:2025年7月,肇庆市、端州区两级检察院打造的全市首个市区共建一体化刑事和解中心正式投入运行,该中心立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制定出台《肇庆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和解程序工作指引(试行)》,统一适用范围、条件、程序标准,是检察环节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成果。
7.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措施:根据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严重程度、身心特点等因素,采取不同层级的干预和矫治措施,旨在实现精准教育、挽救和预防再犯。
8.拘役罪犯回家权:《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但出于监管安全考虑,该方面的司法实践较少。端州区检察院立足驻所检察监督职责,对照规定要求和结合本地实际,就拘役罪犯回家适用条件、适用程序、监督方式、风险研判等方面与看守所达成共识,激活“沉睡”条款,用司法善意唤醒了罪犯向善本心。工作经验获省、市检察院刊发推广。
9.庭审观摩评议活动:该活动为提升公诉人出庭履职能力、提高整体庭审质量的一项实战训练。端州区检察院通过邀请专业评议人员观摩庭审,围绕讯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四类核心文书质量进行量化评分,从听取意见中更加规范文书制作、优化庭审讯问方式、强化庭审突发情况处理能力。
10.市委巡视巡察:2025年11月上旬到12月下旬,肇庆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端州区检察院开展巡察监督。
11.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决策部署: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党组会议,会议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切实、真正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转到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点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