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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到底“刑”不“刑”?

时间:2023-1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注册商标是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对象,承载着企业信誉、企业文化、企业价值等重要内容。售卖假冒商标产品不仅赚不了钱,甚至会“喜提”一副“银手镯”,最终落得人财两空的境地。

案情简介

2020年初至2022年6月,唐某某为非法牟利,在他处购进假冒多种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运动服饰,后通过在网络购物平台上开设的网店进行加价销卖。2022年6月,公安机关在唐某某位于肇庆市端州区某小区仓库内查获一批贴有多种知名品牌注册商标的运动服饰,被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价格合计约人民币13万余元。经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唐某某无视国家法律,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唐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十四万元。

本案中唐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其行为使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直接流向消费者,造成消费者难辩真伪,上当受骗,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对此类案件,司法机关将加大力度从严打击,维护知识产权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检察官提醒

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品牌产品时,应选择正规官方渠道购买,仔细核对产品信息,同时注意保存购物小票、发票等作为证据,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要提高警惕;广大经营者亦不要贪图钱财,铤而走险,知假售假,牟取暴利越多,惩罚越重,终害人害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稿件来源|第一检察部

编辑|禤维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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