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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过来啊!拒绝近似“碰瓷”,守护商标权益

时间:2026-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商标作为品牌的重要标识和企业核心无形资产,依法注册、规范使用商标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础。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标所承载的商业价值日益凸显,与之相伴的侵权假冒行为也屡禁不止。一些不法分子无视法律法规,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生产销售假冒商品,轻则损害消费者“钱袋子”,重则扰乱市场的秩序,必须依法严厉打击、坚决整治。

真实案例

2023年5月份开始,被告人宋某租赁肇庆市鼎湖区莲花镇的一个厂房和两个仓库,在未取得欧莱雅、资生堂、施华蔻等知名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授权下,聘请被告人谢某协助管理加工厂有关事务。经商标权利人鉴定,查获的商品使用了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商标间差异性极少,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经统计,本案的非法经营数额达173万元,两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约23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谢某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加工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品并销售,情节特别严重,其二人行为均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并判罚二人对注册商标权利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两名被告人均服判认罪。

图片来源网络↑

检察官提醒:注册商标受法律严格保护,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伪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均属违法犯罪行为。切勿为谋取私利铤而走险,否则将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请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以上部分图片由AI参考生成


一审:崔婕玲;一校:欧  恒

二审:曾 栋;二校:程 健

三审:郑 怡;三校:禤维鑫